申请评价条件

软件能力评价逐级申请,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▶通过GJB 9001C质量体系认证。

▶申请初评的单位,应当建立软件过程体系并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。申请提升软件能力等级的,现有软件能力等级应有效保持18个月以上(含拟申请软件能力等级的软件过程体系运行时间)。

▶近3年未发生因软件质量引发的重大质量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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